省老研所开展中心组学习 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

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工作要求,6月7日下午,省老研所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,认真学习了《省卫生计生委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暂行办法》及相关文件精神,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,做深、做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,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。

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,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被写入十九大党章。“四种形态”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共性规律,解决了“量的积累”与“质的变化”的关系,描画了从提醒式的批评教育到纪律处分、从违纪到违法的梯度轨迹,给出了由轻到重的因应之策。

会上,党总支书记李青强调,充分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,要坚持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的方针,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,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,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,关口前移、防患未然。通过红脸出汗、经常性的警示提醒与批评教育,让党员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。